保险指南篇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有关规定,提供此社会保险参保指南,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建立 本公司将为新参加养老保险的本公司员工建立养老保险(每月15日前新进的从当月始,16日后新进的从下月始).员工工资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时,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北京市政府发布的为准);员工缴费基数低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保险下限时,以保险下限为准(年度保险下限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为准)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经核定一年(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内不能改变. (二)转入 1,如果您从未参加过养老保险,请主动向本公司说明,我们将为您新建; 2,如果您在北京市参加过养老保险,只有您上家单位(或您个人)已经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后,我司才能为您缴纳养老保险. (三)转出 与本公司合同终止后将按照规定为您办理社会保险终止手续;如果您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责任和所有费用将由您个人承担. (四)缴费方式 养老保险由企业与员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为您缴纳基数的20%,您本人缴纳基数的8%.北京市调整上述缴费比例后,按新的比例执行. (五)个人部分的缴费方式 1,由本公司代发工资的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由本公司在当月税前工资中代扣代缴; 2,不由本公司发工资的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由企业按规定扣除并转入本公司后按照其提供的数据代为缴纳. (六)享受待遇 您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规定,退休费是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及退休时上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乘以比例计算确定的(以退休时政策为准); 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二.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为了解决失业人员温饱问题的社会福利性保险. (一)建立:同养老保险. (二)转入:同养老保险. (三)转出:同养老保险. (四)缴费方式 如果是城镇职工,员工个人按失业保险基数的0.5%缴纳,企业按1.5%缴纳;如果是农民工,只由企业缴纳基数的1.5%,员工个人不用缴纳. (五)个人部分的缴费方式:同养老保险 (六)享受待遇 员工失业且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企业为职工建立的社会福利性保险. (一)建立:同养老保险. (二)转入:同养老保险. (三)转出:同养老保险. (四)缴费方式 工伤保险完全由企业按照政策为您支付,个人不用负担.其中本市农民工按北京市最低工资为基数缴纳;本市及外埠农民工养老基数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社平工资60%缴纳,高于的按实际缴纳;城镇人员按照本人养老保险基数缴纳,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三倍. (五)享受待遇 如果您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请您或您的紧急联络人在发生意外的三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及用工单位取得联系并向服务单位索取情况说明;同时您把所有治疗单据保存好交给本公司.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协助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申请工伤认定时您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 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四.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企业为职工建立的为解决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报销和产假期间工资发放的社会福利性强制行保险. (一)建立:在缴纳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同养老保险. (二)转入:在缴纳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同养老保险. (三)转出:同养老保险. (四)适用人员范围 本市城镇职工,本市农民工和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埠人员. (五)缴费方式 由企业按照您生育保险基数的0.8%缴纳,个人不用缴纳. (六)享受待遇 生育保险采取一次性报销与医院结算结合的方式,即住院生产期间的费用医院采取直接与社保中心信息数据连接报销的方式,其他检查费用待产后42天检查结束后,一次性报销. 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及领取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女职工引,流产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结婚证,所有要报销的检查费用单据原件.除检查费用单据外,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医疗保险 为解决您生病时看病费用报销的社会福利保险.医疗保险主要分两部分,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互助资金.基本医疗保险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负担;大额互助资金在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负担的同时,国家给予一定补贴. (一),建立 本公司将为新参加医疗保险的本公司员工建立医疗保险(每月15日前新进的从当月始,15日后新进的从下月始).员工工资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月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费;低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则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二),转入 1, 凡员工个人参加过医疗保险的,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到本公司,本公司为您继续缴纳医疗保险; 2, 如果您没参加过医疗保险,请主动向本公司说明,并填写《社会保险采集表》; 3, 由于员工个人原因未及时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而影响缴费的,从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本公司的时间起(每月15日前从当月开始,15日后从下月开始)恢复医疗保险. (三),缴费方式 医疗保险分两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 基本医疗保险由企业每月缴纳缴费基数的9%,员工个人每月缴纳缴费基数的2%.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由企业每月缴纳缴费基数的1%,员工个人每月缴纳3元钱,用来解决门诊和住院大额费用问题. (四),员工个人帐户的构成 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员工个人账户,企业为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参保人员不同年龄划分档次注入员工个人账户.具体为: 3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0.8%; 35周岁至45周岁的为1%; 45周岁至退休为2%; 员工个人账户的资金为员工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其余储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员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到定点药店购药费用,使用统筹基金时需由员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五),具体报销起付线,比例,金额及其它: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合同期内的员工在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员工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员工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 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及明细,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 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员工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员工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员工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以后住院的起付线为650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员工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员工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3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