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经营范围: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三次注销公告的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的以下文件、证件;  修改章程:  (1)修改后的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正案(外商独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  (2)审批机关的批复;  (3)董事会决议;  变更总经理、董事:  (1)填妥《企业备案申请书》中的《董事会成员、经理任职证明》表;  (2)董事会决议(变更董事可不提交董事会决议)  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  (l)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2)《企业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出资方式:  (1)董事会决议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3)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4)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营业执照变动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内部股权转让导致股权比例变动:  (1)股权转让协议;  (2)修改后的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正案(外商独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  (3)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已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需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的:  (l)《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 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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