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经营范围: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三次注销公告的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的以下文件、证件; 修改章程: (1)修改后的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正案(外商独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 (2)审批机关的批复; (3)董事会决议; 变更总经理、董事: (1)填妥《企业备案申请书》中的《董事会成员、经理任职证明》表; (2)董事会决议(变更董事可不提交董事会决议) 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 (l)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2)《企业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出资方式: (1)董事会决议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3)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4)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营业执照变动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内部股权转让导致股权比例变动: (1)股权转让协议; (2)修改后的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正案(外商独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 (3)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已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需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的: (l)《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 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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