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注册资本: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3)三次减资公告的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减资说明(内容包括减资原因、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情况,减资后不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承诺); (5)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的查帐报告 变更企业类别: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变更股东:
(1)股权转让协议; (2)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资信证明; (3)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4)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
(1)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2)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3)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 (4)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变更经营期限:
(l)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变更经营范围: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3)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审批的,应提交《承诺书》 申请在外埠增设分支(办事)机构: 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销分支(办事)机构的,需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的: (1)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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