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香港特区的投资移民门槛于去年提至1000万港元且剔除了房地产项目,但根据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内地居民赴港投资定居的热度依然不减。如今,人们正在把投资目标转向股票、债券、基金和保险,比如自4月8日开始,香港投资者入境计划中新增加的“保险投资连寿险”。
据香港入境处统计,香港自2003年推出香港投资移民计划,截至今年3月31日,共收到17186宗申请,其中有9708宗申请获准赴港。那么,香港的投资移民计划具体都有哪些规定?迄今又作出了哪些调整?通过这些政策调整,又是否对香港经济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
习超
【2003年10月】
经济低谷下推出投资移民计划
在经历了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香港经济从1999年第二季度开始,逐渐恢复增长,出现了复苏的迹象。但是,在2003年上半年,由于受到SARS疫情的影响,香港经济再度跌入低谷。2003年3月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和消费者情绪指数,下降到2000年1月以来的最低水平。2003年第二季度香港的本地生产总值下跌0.5%。在此情况下,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10月正式推出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简称“投资者计划”),即俗称的“投资移民计划”。设立投资者计划的目的,旨在吸引投资者把资金带到香港,并投资于指定的资产类别(包括房地产和金融资产)。投资人无需在香港开设、经营任何业务。投资人本人、投资人的配偶以及投资人未成年的子女均可获得在香港居留的权利,并可以在港连续居住7年后,申请成为香港特区永久居民。
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实施类似投资移民计划的国家比较,香港的投资者计划在2010年修订之前具有两个显著特征:第一,最低投资额相对较低。香港投资者计划的申请人投资下限为650万港元。与之相比,英国为75万英镑,约合970万港元(按2009年12月汇率折算,下同),澳大利亚为150万澳元(约合1080万港元),新加坡为200万新加坡元(约合1130万港元);第二,可投资资产的选择范围较为宽泛和多元化。香港投资者计划的投资,可以投资房地产(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工业物业等)和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明、次级债券以及合资格的集合投资计划)。而澳大利亚的可投资资产主要是不可转让、不可赎回的政府债券。加拿大为政府发行的、不可转让的无息期票。新加坡为认可的投资基金和自住物业。英国为政府债券或者在英国注册、并有活跃业务的公司的股本或借贷资本。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的统计数据,自2003年年底推出以来,投资者计划的申请数量迅速增长。2004年的申请数量为465项,2006年的申请数量达到800项,接近翻一番。2007年和2008年的申请数量分别为1795项和2798项。而2009年前11个月申请就达到了3070项。申请数量连续多年大幅增长,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香港投资者计划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同时,香港投资者计划的申请人也呈现多元化特征。截至2009年11月,共有5676项申请获得批准。其中4351项申请的主申请人为拥有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籍公民,881项申请的主申请人为外国公民(其中申请人最多的前三位国家为加拿大、菲律宾和美国),其余444项申请人为其他类别的人士(主要包括台湾和澳门地区的居民)。
投资者计划的实施为香港带来了显著的资金流入。香港特区政府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3月,投资者计划共吸引投资472.6亿港元。其中包括房地产投资约143亿港元、股票投资约227亿港元、债券投资约62亿港元以及集合投资产品约36亿港元。金融服务业和房地产业这两大香港的支柱产业因此直接受益。同时,房地产交易和投资人在港居住,还对物业代理、装修、餐饮、零售等诸多行业产生间接的拉动作用。总体而言,投资者计划对吸引外来资金、发展香港经济、加强香港区域竞争力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