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在存续期间可以向外国投资者或境外机构取得贷款,但这个借贷行为需要得到外汇管理机关的审批,得到外汇管理机关颁发的‘外债登记证’和相关审批文件才可以实施。
需要特别指出的,外资企业所借外债的额度受到其经营规模的限制,通常情况下,外债额度不能超过外资企业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