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本地注册公司及非香港公司的名称可以更改,更改之后政府会发出新的注册证书,上面会同时记载新的公司名称及最近上次名称,本文将详细介绍香港更 名。
(I) 香港本地有限公司更改名称 步骤 1 先拟订新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如与公司注册处处长所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内的名称相同,将不获注册。申请人可透过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中心或到金钟道政府合署13楼公众查册中心,免费查阅公司名称。同时,申请人不应采用一个可能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公司名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可招致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受到刑事或民事制裁。因此,申请人亦应查阅知识产权署备存的商标注册纪录册(http://ipsearch.ipd.gov.hk)。 步骤 2 公司须通过特别决议,更改公司的名称。特别决议无需提交本处,但公司须于特别决议通过后15天内到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交付指明表格NC2「更改公司名称通知书」及所需费用。 步骤 3 领取《公司更改名称证书》。一般来说,《公司更改名称证书》可在4个工作天发出。 (II) 非香港公司更改法人名称 步骤 1 把下列文件连同所需费用送交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 (a) 表格N10-非香港公司更改法人名称通知书 (b) 一份证明有关变更及其生效日期的证明文件的核证副本,该证明文件必须由公司成立为法团的地方的有关政府部门发出。 步骤 2 领取《非香港公司更改法人名称注册证明书》。一般来说,《非香港公司更改法人名称注册证明书》可在7个工作天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