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企业专利申请战略研究企业专利申请战略就是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对企业的创新在投入生产之前而进行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是企业专利战略首要解决的问题,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主要包括是否申请、怎么申请、何时申请、向谁申请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国外理论界对专利申请战略的研究 Joshua Lerner (1994)论述了专利申请范围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认为某类商品的替代品越多,企业专利申请的范围越宽,此专利对企业越有价值。 Grossman Jon D和OliverEric (2000)认为企业的专利申请战略首先应该从保护目的、保护范围、专利的执行程度、保护形式、申请成本等方面评估发明的市场需求,可采取的战略包括:从成本的角度采用错位专利申请战略,即完全或不完全专利申请战略;利用临时性专利申请战略可以观测发明是否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利用PCT专利申请战略可以多给予企业18个月的时间考察专利的市场价值。他们着重谈到专利申请的宽度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宽度的大小各自有各自的优点,但是一般权利要求在20到30个之间并针对不同的权利要求应该提交相应的实物模型作为补充,最好能够提交图片说明。 Abraham Bijiu Paul和Moitra Soumyo D (2005)研究了基本技术专利、商业申请和潜在市场的关系,认为专利起源国与申请该专利的国家有着明显的关系。 BarTalia (2006)认为企业采取合适的技术公开专利申请策略能够帮助企业在专利落后的情况下赶超竞争对手。 BakerScott和MezzettiClaudio (2005)利用模型展示了采取技术公开的专利申请战略对企业进行更高技术水平研究的影响。 BhatiaVinit和CareyGib (2007)则认为企业的专利不是越多越好,应该从市场意识和专利预期价值两个方面考虑企业的专利申请,即认为利润是决定发明专利申请策略的关键因素。 Fernandez Dennis和Neuenschwander Charles R (2003)认为企业专利申请应该注重的是质量而不是数量,在面对是否将发明申请专利时应该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是否能阻止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能否做为商业谈判的筹码和能否进行专利许可获利;还必须对对新发明进行评估,评估因素主要包括:市场需求、竞争者的技术发展程度、可替代性、市场容量、技术专有性,认为可以在专利申请时撰写具体的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越宽越好,可以保证自己的优先权,权利要求说明书是可以打印的,这样可以缩短专利公开时间。 GoliasHelen (2005)认为企业的发明可以在不申请专利的情况下进行卖售或者投入生产,但是不能够保证自己的专有专售权,或者申请专利出售权或者进行专利许可。 Russell Thomv (2004)认为专利申请时间是专利申请的关键性因素:太早的专利申请不能完全确定专利的宽度,对手也会推测出市场的发展方向;太晚的专利申请会导致企业丧失优先权;并认为是否在公开渠道上发表过类似的技术发明也是影响专利申请时间的一个因素。 Holger Ernst (2001)探讨了企业专利申请对企业销售的影响,认为专利申请导致企业销售的增加有时滞性。 Slate William B (2002)针对传统的申请原创性、永久性专利和在巴黎合约内要求优先权的典型专利申请战略,研究了在PCT条约下企业应该采取的专利申请战略。 Caulder Isis (1999)论述了什么时候采取向国外申请的专利的战略。 对于美国与众不同的专利制度——使用在先的制度,Fernandez Dennis和Huang Mengfei (2004)认为可以利用临时专利申请最后期限的专利申请战略; Guttag Eric W (1999)在比较了美国与其他国家专利制度不同的基础上,为了避免由于这种制度差异造成的专利权流失,可以充分利用美国的临时性专利申请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