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存款账户 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先到拟开立账户的银行领取《开户申请书》,按申请书的内容如实填写企业信息,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少2套,由开户银行负责审核开户资料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在开户申请书上填写开户银行的相关信息及开立基本户的账号,并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由开户银行留存1套开户资料的复印件,另1套开户资料复印件及《开户申请书》送交至人民银行,经人民银行审查符合开立条件的,核准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其中法人企业还需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项》,加盖企业公章和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二、临时存款账户 1、异地企业在我县辖内从事建筑施工及安装等临时经营活动,需提供建筑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等资料2套,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由开户银行审核后报人民银行核准开立。异地建筑施工安装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名称也可以单位名称加项目部名称构成,其预留签章应当与账户名称一致。异地企业若以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同时填写《开户申请书》和《申请书附页》,除应提供前面所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提供项目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单位授权该项目部开户的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项目部名称、项目部负责人姓名,以及项目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承担等内容。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以根据不同合同开立不超过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2、开立公司注册验资临时户时,由企业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由开户银行自行开立验资临时存款户。 3、公司因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户时,企业应出具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由开户银行自行开立增资验资临时存款户,该账户的使用和撤销比照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管理。 三、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与基本户不能开在同一机构。企业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应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提供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所有证明资料、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因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符合开立条件的由开户银行自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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