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800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2000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2400(6000*40%) 贷:实收资本--甲公司20000 资本公积2400(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C公司股权) 或银行存款2400(以股权收购的方式取得C公司的股权) 以上分录是否正确,请陈老师指导! chenyiwei: 回复沙发cljhz的帖子乙公司的帐务处理基本正确;对于甲公司,因为是以股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应按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此问题在本版面上已有很多讨论),以原先的三项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为基础确认对新设的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cljhz回复藤椅chenyiwei的贴子如果原先三项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就是其注册资本部分,那么甲公司的分录是否是这样: 甲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16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600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0000 如果这样的话,那不是与乙公司的实收资本不一致了差4000万(20000-16000),这部分差额是否应在合并报表中由甲公司予以调整,做相应的抵销分录?而其他三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不用调整,只是出资人的明细换了一下?如A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6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6000 回复板凳cljhz的帖子可以这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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