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是:(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如上海+紫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有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的业务范围、方式或特点。 外资企业名称预登记所需材料: ①由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表格 ②投资方委托书 ③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④其他公司注册的有关材料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审核的问题 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直接在沪投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或不冠行业。 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不冠行业或使用“实业”、“企业”等字样。 外商投资占注册资本85%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投资性公司,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投资”字样。 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的,允许企业名称中冠“国际”字样,作为行业修饰语。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不能冠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