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公布,并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章,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当年不再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办理流程 前期评估-签订委托协议-提交相关材料和费用-通过初审的材料盖章-领取证书
三、办理周期 从受理之日起算30个工作日
四、提交材料: (1)、软件企业年审申请表三份; (2)、2001年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各三份,加盖财务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三份; (6)、企业总人数在20人以下的须提供50%企业大专以上人员的学历复印件一套。 (7)、2001年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帐页最后一页复印件一份,加盖财务章; (8)、提供占全年总收入35%以上的软件销售发票复印件一套(发票复印件中自产软件销售发票金额要占到软件销售发票总金额的50%以上)加盖财务章; (9)、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10)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