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提交商标申请无需提供委託书,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 申请注册黑白商标,应至少提供一个清楚的商标标志; 2. 申请注册彩色商标,应至少提供五个商标标志; 3. 商标在国际分类中所覆盖的商品/服务目录; 4. 申请人的英文名称及地址及组织团体(有限、无限、合伙等); 5. 日本和韩国申请人的名称必须同时给出英文及日、韩语读法的英文读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