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建立财务和会计制度以及完整的帐簿和报表体系,具体的,
1)外资企业应采用国际通行的权责发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2)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所有的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均需要用中文书写,
4)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中国政府还规定,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外资企业必须委托注册会计师对该年度的财务记录进行审计,之后,中国政府各机关依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对外资企业的年度报表进行审查和监管。
另外,外资企业有义务应其外国投资者的要求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或单位会计期间内配合其外国投资方完成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