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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5-29 21:26:12 来源:创业网cye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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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 企业的合同、章程 可行性分析报告 董事会名单 外贸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 银行开户许可证 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③外国企业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 外贸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和承包工程许可证 由总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总机构和境内相关机构简介 承包合同或经营管理合同 境内机构任职的首席代表及外籍人员的工作证、护照或回乡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 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您应需要填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表》。 3、对您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资料,税务机关应自收到之日起 30 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购领发票凭证等证件、资料。 填写《税务登记表》有哪些要求: 1、无论是内资单位,还是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在填表时请您注意; 2、请务必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填写; 3、字迹要清晰、工整; 4、遇有选项的栏目,请您划“√”选项,且只能选一项; 5、标有“*”号的栏目,由税务机关填写。 哪些单位只需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地区投资企业)在本市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实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和在本市的非从事生产、经营,但负有纳税义务与代扣代缴义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本单位经营地或工作地的区县(地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所申报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办理注册税务登记需经哪些手续: 1、需提供有关证件、资料交税务机关审核 ①内资单位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营业证明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证明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银行开户许可证 委托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房屋产权证书或租房协议 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②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由企业董事会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登记证件 企业总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总机构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可免提供合同) 银行开户许可证 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填报《税务登记表》 3、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务注册证》及其副本以及购领发票凭证等证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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