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意味着政府要花比原来更多的钱。但是,政府要花钱的地方那么多,要真正达到改善民生的目的,必须要在不增加甚至减少税负的情况下,有更多的收入来源。那么,新的财源在哪里?
毫无疑问,长期被人们忽视的反避税收入,应该在未来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这也是税收战略性增长的重要方面之一。
不可否认,我们近些年的税收增长很快。但这个“很快”的背后,是不是存在对经济的扭曲?是不是存在着过高的征管成本?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反思。进一步讲,在单纯“以收入论英雄”的政绩考核体系下,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既定的收入额,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的情况依然存在。这样新增的税收并不是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人为的增长,必然对正常的经济发展产生扭曲。
迫于收入压力,目前各级税务机关更注重的是收入,对征管成本似乎并不十分在意,更缺少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也许有人会说,税收是国家政权的具体体现形式,无论金额大小,必须应收尽收。但事实上,应收尽收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永远没有办法真正达到。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坦然地从这种美好的理想中走出来,理性地面对税收成本与收益的问题呢?毕竟,我们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并不富裕。
相比之下,千方百计增加反避税收入,就不会出现上述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反避税收入本身就是一国政府应该取得的收入,不存在对经济扭曲的问题;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开展反避税工作的对象,往往都是大型跨国公司,最终查补的税款数额往往都很大,具有“投入少、收益大”的显著特点;同时,增强反避税能力,是一国维护国家主权的正当手段,是国家实力增强的具体表现,不仅会得到境内公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而且会赢得跨国公司及国际社会的尊重和广泛赞誉。
很多人可能还对国际避税比较陌生。简单地说,反避税就是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将本来该缴纳入库的税收收上来。一般情况下,狭义的反避税是专门针对国际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而言的。某些国际跨国公司为了尽可能地规避税收,通过转让定价、滥用国际税收协定、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等多种形式,将税收尽可能地转移到母国或者低税率的国家或地区,以此来降低税负。
不妨算笔细账。根据公开数据,美国每年通过反避税查补的税款额高达1000亿美元,而我国每年通过发避税查补的税款额仅有7亿美元,差距达993亿美元之多。如果按照美元和人民币1:6.5的兑换比率计算,993亿美元就是6454.5亿美元。
相比之下,2010年,我国中央财政安排教育支出2547.34亿元,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485.35亿元,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802亿元。这意味着,如果我国通过反避税查补的税款额能够达到美国的水平,那么由此新增的财政收入,如果用于教育,支出规模就能达到现在的2.5倍;如果用于医疗卫生,支出规模将达到现在的4.3倍;如果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那么支出规模将达到现在的8倍!
也许有人会说,一旦加大反避税力度,会对我国的投资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尤其有可能减少招商引资规模。笔者认为,这样的担心纯属多余。因为笔者曾经就此问题在浙江、福建、江苏等地调研时,几乎所有的外资企业都认为,反避税因素在他们来华投资的考虑中并不是主要因素,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他们更加看重的,是中国庞大的市场和相对廉价的劳动力。相反,反避税力度的加大,反而有利于营造公平的投资环境,正是他们所期待的。
总之,反避税的空间很大,留给政府和公众的思考也有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