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入百万按月薪3000缴个税、一本盈利10万的账做成个人所得仅几千元、工薪所得操作成租赁收入或股息红利收入以低税率缴税、炒房族房产交易个税征收几为空白……高收入者的“个税筹划”生意如火如荼,大家都打着“税收筹划”的名头干着避税的勾当。个税规避几乎就像是一场“猫鼠游戏”。
避税和偷税虽只一字之差,但若加上定语,一个是合理避税,一个却是违法偷税。避税逃税当然不能说与个体道德无关,但注定又是单靠道德所无法拯救的。避税逃税不断往高技术含量方向发展;与此相反,在“猫鼠游戏”的另一端,税务机关的应对措施似乎仍旧只是局限于“不断地发函”,两者在技术含量上的差距可谓日益凸显。某种意义上,“年入百万按月薪3000缴个税”其实是对税务机关的一种巨大讽刺。
一个让我们深思的现象是,避税逃税往往是高收入群体的一种特权。本来,个税制度设计以工薪阶层作为主要纳税群体就被质疑“劫贫济富”,假若轻松避税又成高收入群体的一种特权,无疑更是对税负公平的二次伤害。要保障税负公平,不仅需要征税制度设计更趋合理公正,也需要征税机关更专业,彻底消除富人轻松避税特权的存在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