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因偶尔疏忽而导致的“大意缴税”事件外,黄老板的个税账单并没有让他操太多的心,2010年他的个人收入已经基本回到了金融危机爆发前的水平,平均年收入百万不是问题,而去年他缴纳的个税总共也不超过1万元。“我在账面上就给我自己开3000元的工资,每个月不过交几十元的个税。”黄老板对记者说。
长期以来,高收入者所缴纳的个税只占个税总收入的35%,广大的工薪阶层成为最大的纳税人。很显然,这样的税收结构,和“富人多交税,工薪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的个税基本征收原则和宗旨相背离。
以国内个税制度设计的特点,尤其是在个税缴纳方面,在避免税上大有文章可做,而且能避税都是些高收入群体,换句话说,避税是少数人独享的盛宴。譬如,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集体返航,成为轰动全国的公共事件后,媒体终于探知到整个事情脉络的直接导火索之一,即公司员工要求公司领导通过合理避税,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由于员工们的要求没有得逞,才上演了18个航班一同返航的闹剧。
在个税缴纳上,由于工薪阶层收入单一,因此,始终是纳税主力军。而对于高收入阶层来讲,目前在工资薪酬方面节省个税成本的渠道,主要有通过福利减少名义工资、分摊发放工资以及尽量采用年终奖金的方式等;还有,由于现行个税中工薪收入最高档税率是45%,高于其他所有收入种类的适用税率,因此,对于企业高管来说,往往把工薪收入转换为其他收入就能获得较低的税率。
高收入群体大量避税并非好事。这不仅不能体现税收调节器的作用,税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会大打折扣,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任凭这种避税态势发展,将会放大“马太效应”,贫富不均会变得越来越严重。所以,要想改变目前避税由少数富人把持的现状,笔者以为,必须改变现在个税“一刀切”的懒汉式征管模式,尽快实现个税转型,像合理数额的家庭生活费用支出、离婚或分居赡养费、教育费用、慈善捐助、住房贷款利息、个人职业发展费用等,都可以在税前扣除。惟此,才有可能实现个税“穷人少交税,富人没法避税”的漂亮转身。 |